轉帳與提款

提款將資金從您的 Organization 傳送至已列入白名單的外部地址。轉帳在您 Organization 的內部帳戶之間移動資金。兩者均屬受管控操作,每項操作均以工作流程政策下的請求形式執行,且均以帳戶為範圍,因此可精確管控哪些人能從哪些帳戶移動資金。資金移動是兩種存取模型的交匯點:每次操作均須同時取得兩項授權——帳戶權限(指定相關帳戶)以及涵蓋請求本身的 Workflow Profile 層級。本文將逐步說明每項操作的完整處理流程。

每項提款及轉帳請求均須通過相同的三項檢查。釐清三項檢查的分工,是設定及排查 Organization 資金移動問題的關鍵。

檢查 1 - 帳戶權限(涉及哪些帳戶?)成員須持有相關帳戶的資金移動權限:

  • 提款:須持有來源帳戶的 Withdraw 權限。
  • 轉帳:須同時持有來源帳戶及目標帳戶的 Transfer 權限。

檢查 2 - 工作流程層級(成員是否可發起?)成員的 Workflow Profile 須在相關工作流程(Withdrawal Request 或 Transfer Request)上持有 Initiate(或 Execute)權限。

檢查 3 - 政策(請求如何完成?)工作流程政策隨即生效。若成員持有 Execute 權限,且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已關閉,請求將即時完成。否則,請求將等待其他成員完成所需的審批數量。

檢查 1 與檢查 2 為獨立授權,移動資金須同時滿足兩項。持有某帳戶 Withdraw 權限但未在 Withdrawal Request 上持有 Initiate 的成員,無法發起任何提款;同樣,能發起請求但在任何帳戶均不持有 Withdraw 的成員亦然。

三項檢查分處不同位置,此乃刻意設計。帳戶權限來自成員的 Account Roles,決定「哪些帳戶」;Workflow Profile 決定「是否可操作」;政策決定「如何完成」。您可單獨調整任一項,而無需更動其餘兩項。例如,限縮交易者可提領的帳戶範圍,而無需修改審批規則;或收緊審批要求,而不影響任何人的帳戶存取權限。

某機構擁有三個帳戶:A、B 和 C。Priya 是其中一位成員,她持有:

  • 一個帳戶角色,授予帳戶 A 和 B 的讀取及轉帳權限,以及帳戶 A 的提領權限。
  • 一個工作流程設定檔,對提款請求和轉帳請求均持有「發起」權限。
  • 政策:提款請求需要 2 次審批;轉帳請求需要 1 次審批。

Priya 可執行的操作:

行動

結果

原因

從 A 轉帳至 B

請求已建立,等待 1 次審批

兩個帳戶均持有轉帳權限;持有發起權限;政策要求審批

從 A 提領

請求已建立,等待 2 次審批

來源帳戶持有提領權限;持有發起權限;政策要求 2 次審批

從 B 提領

無法執行

帳戶 B 無提領權限,未能通過第 1 項檢查

從 A 轉帳至 C

無法執行

目標帳戶無轉帳權限,未能通過第 1 項檢查

審批同事的提款

無法執行

其設定檔持有「發起」權限,而非「審批」權限

提款只能轉至貴組織白名單上的地址,白名單由獨立的「管理地址」工作流程負責管理。提款請求須指定來源帳戶、資產及金額,以及一個已列入白名單的目標地址。

由於提款會將資金移出組織,「提款請求」政策通常是最先收緊並鎖定的。大多數組織要求每筆提款(包括擁有人的提款)均須獲得至少一名獨立成員的批准。請參閱 推行治理

地址白名單

在「管理地址」下新增或刪除白名單地址屬受治理操作,設有專屬政策。地址不可直接編輯;如需更改,請刪除現有地址並新增替換地址。

  • 提款請求只能指定在請求完成時已列入白名單的地址。
  • 持有「提款請求」的「發起」或「執行」權限的配置檔案,同時須具備「管理地址」的「查看」權限。這讓成員在選擇目標地址前,可查閱組織的提款地址白名單。
  • 「管理地址」的「查看」權限不允許變更地址。發起地址變更須持有「管理地址」的「發起」(或「執行」)權限;批准地址變更則須持有該工作流程的「批准」權限。
貼士:

地址白名單與提款批准相輔相成,雙重把關。即使成員擁有即時執行提款的權限,資金亦只能傳送至團隊已通過白名單核准的目標地址。

轉帳在貴組織的帳戶之間調撥資金,可用於各交易台之間的再平衡、向新帳戶注資或歸集利潤。資金不會離開組織,但轉帳會改變哪個團隊可存取相關資金,因此其治理標準與提款同樣嚴格。

此處須特別強調「雙端規則」:轉帳權限須同時涵蓋來源帳戶及目標帳戶。成員不得將自己管控的帳戶資金轉入無權限的帳戶,亦不得從組織其他帳戶將資金劃入自己的帳戶。每筆轉帳的兩端均須獲得明確授權。

註:

轉帳與提款的權限各自獨立,互不相通。負責全天帳戶再平衡的操作員只需轉帳權限,無需持有提款權限。授予其中一項,並不等同授予另一項。

兩種工作流程均可從以下兩個入口發起,檢查項目與結果完全相同:

  • 從頁面層級按鈕操作。請從主導航列選擇「提領」或「轉帳」。您可在流程中明確選擇來源帳戶(轉帳時亦需指定目標帳戶)。系統僅顯示您有權限操作的帳戶。
  • 從帳戶列表的行操作。在帳戶列表中,每個帳戶所在行均提供相同操作,並預先以該帳戶作為來源。預設的來源帳戶在審核及提交過程中均保持可見。轉帳仍需明確指定目標帳戶。有關介面如何保持帳戶操作情境清晰,請參閱 管理多個帳戶
  • 在「請求」中追蹤進度。每筆提款及轉帳請求均會顯示狀態、已收集的審批,以及審閱人員資訊。
  • 審批人可查閱完整詳情。審批人在決策前可查閱來源帳戶(及目標帳戶)、資產、金額及發起人等所有資訊。任何一位審批人均可拒絕請求。
  • 完成情況留存記錄。請求完成後,該資金移動將作為安全事件記錄,並關聯至相關請求及審批記錄,為您提供從決策到資金的完整審計追蹤。

待處理的請求不會預留資金。系統在請求完成時(即最終審批後)才會核查來源帳戶的餘額,而非在請求建立時核查。若在此期間資金已發生變動(如交易、另一筆提款或轉帳),請求將在完成時失敗,需重新提交。

大多數團隊不會遇到此情況。可能出現此情況的場景:同時處理提款的活躍交易帳戶,或多個資金調動請求同時動用同一餘額。在資金預留功能上線之前(詳見下文),建議養成以下兩個習慣,確保審批流程順暢:

  • 請將已提交的請求視為已佔用的餘額,在審批進行期間避免交易或動用該筆金額。
  • 若多個請求同時動用同一帳戶,請按照與可用餘額相符的順序逐一審批。

請求建立時預留資金的功能正在規劃中:功能上線後,提交請求即會預留相應金額,已審批的請求將不會因審批期間餘額變動而失敗。

疑難排解

問題出在第二項核查:該成員的 Workflow Profile 未持有 Withdrawal Request 工作流程的 Initiate 權限。提款(Withdraw)帳戶權限僅決定可操作的帳戶,能否發起請求由 Workflow Profile 決定。在該成員的 Member 頁面,有效存取權預覽會清楚顯示此項權限解析結果。

提領(Withdraw)與轉帳(Transfer)是獨立的權限,且 Transfer 權限必須同時涵蓋來源帳戶與目標帳戶。請在該成員的 Account Roles 中確認相關兩個帳戶均持有 Transfer 權限,並確認其 Profile 已持有 Transfer Request 的 Initiate 權限。

您持有來源帳戶的 Transfer 權限,但未持有該目標帳戶的 Transfer 權限。轉帳的兩端帳戶均須在您的權限範圍內。請聯絡管理員,將您的 Account Role 延伸至目標帳戶。如需協助,亦可聯絡客戶服務。

發起人持有 Withdrawal Request 的 Execute 權限,且政策中的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已設為關閉。此組合按設計會即時完成請求,無需審批。若要對所有人強制執行審批,請將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設為開啟,詳見 政策、審批與治理

符合資格的審批人均尚未採取行動。請確認哪些成員在「轉帳請求」中持有「審批」權限(不包括您本人,因為您無法審批自己的請求),並核實相關人員仍處於活躍狀態。若某位審批人在您提交後被停用,該請求將維持建立時所需的審批數量要求。請將「審批」權限授予另一位成員,以重新推進該請求。

請求完成時,來源帳戶的餘額已不足以支付該金額。系統在請求完成時(而非建立時)才核查餘額,且待處理的請求不會預留資金,因此審批期間帳戶若有任何操作,均可能導致餘額不足。請確認資金已回到來源帳戶,然後重新提交請求。請參閱「在審批完成前保持資金可用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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