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種 FATCA 分類的定義或特點是什麼?

上次更新時間: 2025年9月29日

FATCA 分類

描述

FFI - 申報模式 1 IGA FFI

申報模式 1 IGA FFI(外國金融機構)是指同意遵守 FATCA 申報要求的金融機構,方式如下:

  • 識別美國帳戶持有人或擁有大量美國所有權的實體
  • 向其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相關帳戶資訊(根據模式 1 IGA)
  • 如要求,對某些付款進行預扣

FFI - 參與或申報模式 2 IGA FFI

申報模式 2 IGA FFI(外國金融機構)是指同意遵守 FATCA 申報要求的金融機構,方式如下:

  • 識別美國帳戶持有人或擁有大量美國所有權的實體
  • 向 IRS 申報相關帳戶資訊(根據模式 2 IGA)
  • 如要求,對某些付款進行預扣

FFI - 擔保 FFI

擔保 FFI(外國金融機構)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金融機構:

  • 不直接向 IRS 註冊以遵守 FATCA
  • 依賴擔保 FFI 代表其履行所有 FATCA 義務

主要特點:

  • 擔保 FFI 執行:
  • 盡職調查
  • 美國帳戶持有人的申報
  • 預扣(如適用)

擔保 FFI 可以是:

  • 擔保投資實體
  • 擔保受控外國公司 (CFC)

FFI - 擔保緊密持有投資工具

擔保緊密持有投資工具 (CHIV) 是 FATCA 下擔保 FFI 的一種特定類型,定義為:

  • 一個非美國投資實體,由不超過 20 名個人緊密持有,並由擔保實體代表其履行所有 FATCA 相關合規職責。

主要特點:

  • 緊密持有:20 名或更少的個人擁有所有股權。
  • 不向 IRS 註冊:相反,由擔保實體註冊並取得 GIIN。
  • FATCA 合規(例如,盡職調查、申報、預扣)由擔保實體處理。

活躍 NFFE - 上市實體或上市實體的相關實體

活躍 NFFE(非金融外國實體)是指在 FATCA 下,非金融機構且符合特定標準的非美國實體,該實體為上市實體或上市實體的相關實體。

定義:

實體符合活躍 NFFE – 上市實體或相關實體的資格,如果它符合以下任一條件:

1. 上市實體:其股票在一個或多個已建立的證券市場上定期交易(由 IRS 定義)。

範例: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非美國公司。

2. 上市實體的相關實體:它是與上述上市實體屬於同一擴展關聯集團(≥50% 所有權)的成員。

活躍 NFFE - 政府實體或由一個或多個政府實體全資擁有

活躍 NFFE – 政府實體或由一個或多個政府實體全資擁有,是 FATCA 下對某些非美國實體的分類,這些實體不是金融機構,並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:

1. 政府實體

以下機構的部門、機關或代理機構:

  • 外國政府
  • 任何政治分區(例如,省、州或市)
  • 該政府的任何全資代理機構或工具

2. 由政府實體全資擁有

符合以下條件的實體:

  • 由一個或多個外國政府直接或間接全資擁有
  • 專門從事政府職能(非商業活動)

活躍 NFFE - 國際組織

活躍 NFFE – 國際組織是 FATCA 下的一個類別,適用於非金融機構且符合國際組織特定標準的非美國實體。

定義:

FATCA 下的國際組織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實體:

  • 由兩個或多個國家之間的條約或其他正式協議建立,並且
  • 被美國或根據國際法認可為國際組織。

活躍 NFFE - 中央銀行或由一個或多個中央銀行全資擁有的實體

活躍 NFFE – 中央銀行或由一個或多個中央銀行全資擁有的實體,是 FATCA 下對非金融機構且為中央銀行或由其全資擁有的非美國實體的分類。

定義:

此類別包括:

1. 中央銀行:

  • 作為一個國家或國家集團主要貨幣當局的機構。
  • 負責發行貨幣、監管貨幣政策和維持金融穩定。

2. 由中央銀行全資擁有的實體:

  • 由一個或多個中央銀行 100% 直接或間接擁有的非商業實體。
  • 必須專門從事中央銀行活動或其他政府職能,而非商業活動。

活躍 NFFE - 其他

活躍 NFFE – 其他是 FATCA 下的一個類別,適用於非金融機構且符合活躍 NFFE 資格,但未歸入以下特定子類別的非美國實體:

  • 上市實體
  • 政府實體
  • 國際組織
  • 中央銀行或其全資擁有的實體

定義:

  • 實體符合活躍 NFFE – 其他的資格,如果它符合一般的活躍 NFFE 測試,其中包括:
  • 其總收入中被動收入(例如,利息、股息、租金等)少於 50%,並且
  • 其資產中產生或持有以產生被動收入的資產少於 50%
  • 該實體不是金融機構

被動 NFFE

被動 NFFE(非金融外國實體)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非美國實體:

  • 不是金融機構,並且
  • 不符合 FATCA 規則下的活躍 NFFE 資格

主要特點:

被動 NFFE 通常是:

  • 其總收入中 50% 或以上為被動收入(例如,利息、股息、租金、特許權使用費)的實體,或
  • 其資產中 50% 或以上產生(或持有以產生)被動收入的實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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