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步推行治理

本指南將逐步引導您為 Organization 逐一設定工作流程的審批要求。您無需一次性配置所有治理設定。系統的設計讓您可按自己的節奏,將每個工作流程從快速的單人操作逐步過渡至完整的多方審批治理。

如需了解政策及審批設定的運作方式,請參閱政策、審批與治理。如需了解權限模型,請參閱權限與工作流程

兩種工作流程治理方式

Execute 與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之間的互動,為每個工作流程提供兩種治理選項:

  • 部分成員需審批,部分可快速通過:請在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設為 OFF 的狀態下鎖定政策。擁有 Execute 權限的成員仍可即時完成操作;其他成員則須經過審批。鎖定後,任何人均無法單獨更改這些規則。
  • 所有成員均需審批:請在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設為 ON 的狀態下鎖定政策。每位成員(包括 Owner)均須經過審批隊列。任何人均無法單獨完成操作。

逐步推進流程

前三個步驟均可撤回。第四步(鎖定)是不可逆的承諾節點。

第 1 步:初始設定

Owner 初始擁有所有工作流程的完整權限。在此階段,Owner 是唯一的成員,可在無需審批的情況下完成任何操作。這是正常的起始狀態。

第 2 步:配置

請在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維持 OFF 的狀態下,為指定工作流程建立審批設定。Owner 保留 Execute 權限,可如常繼續操作。

  1. 請邀請成員,並為其分配目標工作流程的 Approve 權限。
  2. 請設定所需的審批人數。
  3. 如您計劃鎖定政策(步驟 4),請確保至少有另一位成員在 Manage Policies 工作流程中持有 Approve 權限。系統要求有獨立審批人方可鎖定。

此步驟完成後,審批規則已定義,相關人員亦已獲得權限,但尚未強制執行。Owner 仍可透過 Execute 直接完成操作,亦可單獨更改政策。

第 3 步:驗證

請將目標工作流程的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切換為 ON。此設定會強制所有操作(包括 Owner 的操作)均須經過審批。請驗證以下事項:

  • 審批人能夠收到待處理的請求並進行操作
  • 以目前成員數量,所需審批數量可以達成
  • 端到端流程按預期運作

由於政策尚未鎖定,您仍可回退。請將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切換為 OFF,即可恢復即時完成操作,並在重試前調整配置。

這是可安全進行測試的階段。目標工作流程的治理已生效,但 Owner 仍可單方面控制政策,並可隨時回退。

步驟 4:鎖定

確認無誤後,請鎖定策略。此為不可逆的確認節點。鎖定後:

  • 所有請求均遵循已配置的審批規則
  • 對政策的變更——包括切換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、更改所需審批數量或解鎖——同樣需要獨立審批
  • 任何單一人員均無法獨自削弱此工作流程的治理

步驟 5:重複

所有其他工作流程仍保持快速路徑——Owner 仍可對任何尚未鎖定政策的工作流程使用 Execute。請返回步驟 2,繼續處理下一個工作流程。

以上流程為建議做法,並非強制要求。您可以長期以任意受治理與未受治理的工作流程組合方式運作。

範例:提款的選擇性治理

CFO 希望保留即時完成提款的能力,同時要求基金經理的所有提款均須經過審核。

權限設定:

成員

查看

發起

審批

執行

CFO

基金經理 A

基金經理 B

政策設定:

  • 所需批准數:1
  • Always require approval:OFF
  • Policy:鎖定

CFO 可使用 Execute 發起並即時完成提款。基金經理可發起提款,但每筆請求將進入審批佇列,須獲得 CFO 的 1 次批准。

過渡至完全治理:當 CFO 日後決定所有提款(包括其本人的提款)都須經過審批時,可提交政策變更請求(由於政策已鎖定,該變更本身亦須經過獨立批准):

  1. 請為基金經理指派 Approve 權限,使他們可互相審批請求。
  2. 請將所需批准人數調整為 2。
  3. 請將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切換為 ON。

完成此變更後,CFO 的 Execute 權限仍會保留,但不再生效。政策現已要求所有請求(包括 CFO 的請求)須經獨立批准。

即使 Execute 權限目前不生效,保留其指派可維持成員在權限矩陣中的權限範圍。此設計在日後支援多帳戶功能時尤其實用,屆時 Execute 權限亦會定義成員可操作的帳戶範圍。

範例:四名成員的審批情境

以下範例展示一個完整配置的 Initiate Withdrawal 工作流程。說明權限與政策在實際操作中如何互動。其版面與產品介面中可見的權限矩陣一致。

成員

查看

發起

審批

執行

Organization Owner

Alice

Bob

Charlie

Policy:所需批准數:3 位可用審批者中的 2 位。Always require approval:ON。

Owner 擁有 Execute 權限,但由於「Always require approval」設為 ON,該權限不生效。

每筆提款請求均須經 2 名獨立成員批准。發起請求的人將被排除於該請求的批准人之列。

情境

發起人

批准人

原因

Owner 提款

擁有者

Alice 和 Bob

排除 Owner 後,僅餘 2 名持有 Approve 權限的成員。兩人均須批准。

Alice 提款

Alice

Owner 和 Bob

Alice 被排除。剩餘批准人為 Owner 和 Bob。

Charlie 提款

Charlie

任意 2 人:Owner、Alice、Bob

Charlie 不持有 Approve 權限,因此全部 3 名批准人均符合資格。任意 2 人批准即可。

Bob 發起

Bob 沒有 Initiate 權限。他無法建立提款請求。他只能進行審批。

需要更多幫助?